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期间,忻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狠抓公安部下发的涉嫌电信诈骗犯罪本地断卡线索打处工作,战果突出,破获多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韩某(男,33岁,河曲县人)于2023年6月8日在一群名为“廊坊兼职群”内看到一条高薪兼职的信息,在与对方联系后,对方称要用其银行卡进行转账,每使用一张可以支付其500元报酬。韩某随即与对方见面,将本人实名注册的五张银行卡出借与对方使用并获取酬金。上述银行卡于2023年6月8日流入被骗资金7万余元,其中胡某被骗10000元、吴某被骗1048元。
犯罪嫌疑人李某(男,37岁,定襄县人)自2022年初以来将自己名下的多张银行卡提供给诈骗团伙使用,通过所谓的优势商城来帮助对方进行转款活动,其中李某持有的一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卡为一级卡,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被害人杨某勇被骗8000余元转入该一级卡;李某持有的一张中国农业银行卡为涉案二级卡,该卡自2022年8月1日到2023年8月31日贷方进账100余万元,涉及多起案件。
犯罪嫌疑人班某(男,29岁,忻府区人)于2023年8月20日在抖音上认识张某,张某答应可以帮助班某贷款,贷款50万元张某抽成5万元。8月21日,班某乘飞机到厦门,张某接班某到漳州市云霄县的一个偏僻的二层小楼里,班某将其农行卡、中行卡和手机提供给张某,并自愿刷脸登陆手机银行,帮助诈骗集团洗钱。班某持有的农行卡涉嫌洗钱流水资金21600元,涉案2起,涉案资金3800元。2023年8月21日,湖北省咸宁市居民尚某因网上刷单被骗案件中被骗资金2000元转入班某的农行卡。2023年8月23日,湖南省衡南县居民罗某网上约炮被诈骗案件中被骗资金1800元转入班某持有的农行卡。另外班某持有的中行卡涉嫌洗钱流水资金达195.8 万元。
犯罪嫌疑人郭某(男,50岁,忻府区人)于2023年7月20日在网上微信联系陌生人小雪办理贷款。7月29日,郭某携带自己的3张银行卡前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某民宿。7月30 日下午,一男一女两个人,在郭某住的酒店里操作郭某手机,并让其刷脸操作了几次。对方给郭某微信转帐10000元,并将郭某的3张银行卡、身份证和手机卡都带走。7月31日下午,另外两名男子给郭某的另一个微信上转帐10000元。后来郭某离开邯郸。经查明,郭某持有的邮政银行卡流水资金约45万元,涉案3起,涉案资金191000 元。2023年7月30日,四川省自贡市居民张某被冒充军队购买军需物品诈骗案中13万元转入郭某的邮政银行卡;2023年7月30日,四川省成都市居民胡某被冒充“京东客服”诈骗案中2.1万元转入郭某的邮政银行卡;2023年7月30日,河南省许昌市居民李某被冒充消防队人员诈骗案中4万元被转入郭某的邮政银行卡。
犯罪嫌疑人曹某(男,47岁,忻府区人)于2023年8月24日携带银行卡自行前往广州市陆丰县与收卡人员接头,并将自己的银行卡和手机交给诈骗分子操作使用。经查明,曹某出售的中国银行卡陆续收取全国各地被电信诈骗的9名被害人的被骗资金共计411704元。目前,该9名被害人均已在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各地公安机关均已立案侦查。
犯罪嫌疑人韩某、李某、班某、曹某、郭某明知诈骗分子利用其银行卡从事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将其银行卡提供给诈骗分子进行洗钱转账并从中挣取好处费,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之规定,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目前韩某、李某、班某、曹某、郭某均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直属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两卡犯罪,“两卡”一般是指电话卡、银行卡以及第三方支付账户等。电话卡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电话卡、物联网卡等; 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机构支付账户等。按照规定,本人开办的电话卡、银行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网络账户只能自己使用。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账户、手机卡和各类支付账户,都属于违法行为,把自己的卡提供给犯罪分子使用,就是犯罪分子的“帮凶”,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请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等,一旦丢失请及时挂失,不论何种情况,切勿贪图小利。
来源:忻州公安直属分局